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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集团重整申请不受理!副总裁离职!

品牌动态 时间: 2024-08-02

申请人未能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无异议函,不符合相关要求。

近日,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洪涛集团”)发布关于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申请暨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今年1月29日,洪涛集团收到债权人惠州市中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4年1月29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5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24)粤03破申165号】,决定对洪涛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7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03破

申165号】,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惠州市中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法院认为,申请人申请洪涛集团破产重整,应当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无异议函。截至目前,申请人未能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无异议函,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相关要求,故法院不予受理申请人对被洪涛集团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为此,公司预重整程序自法院不予受理重整申请裁定时自然终止。

另外,由于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公司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当日,洪涛集团收到公司副总裁宋明远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宋明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及公司子公司所有职务。宋明远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宋明远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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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作品 作者:Susie 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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